永吉县关于加强县城疫情防控的通告(2022第7号)

2022-03-09 09:16:33

根据永吉县疫情防控形势,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,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,经永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自2022年3月9日12时至16日12时,在县城内实施严格管控措施,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
一、县城以管控网格为单位,实施封闭管控,强化交通管制,每个网格仅保留1个出入口,对每个出入口实行24小时管理,减少县城车辆和人员流动。

二、县城内除经营肉蛋奶、米面油、蔬菜等基本民生保障的经营场所,其它各类经营场所暂停营业。对必需经营的场所严格落实疫情管控措施。

三、严控车辆通行,军车、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民生物资保障车、生产用车、检验标本送检车和殡葬、环卫、抢险等特殊车辆以及执行防疫任务车辆正常通行,其它所有车辆需持有通行证方可上路行驶。

四、倡导“全民不出门”,每天每户有1名家庭人员可出入小区购买物资1次,外出时佩戴口罩,携带核酸检测完成贴和通行证。其他家庭成员除参与疫情防控、生病就医等特殊情况外,一般不允许外出。

五、工业企业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或员工在厂区附近实行集中管理。企业要优化生产流程,减少在岗员工数量,同时抓好安全生产,确需在岗值守的员工,由县工信局开具通行证明方可出入。

六、快递行业实行非接触式配送。

七、不得举办人员聚集性活动,不扎堆、不聚集、不聚餐。

八、加强县城消杀,做好县城街道、小区楼道、商超、“五小”场所、窗口单位、机关单位等消杀。

九、做好口罩、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和“菜篮子”“米袋子”等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,严厉打击哄抬物价、囤积居奇等行为,确保市场平稳有序。做好消防、应急就医等保障工作。

十、初筛阳性人员、确诊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所在楼栋单元实行封控,所在楼栋单元居民落实居家隔离,落实封控区管控措施。对其它单元和小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。

十一、关心关爱高龄老人、儿童、残障人士等特殊困难群体,社区、医疗机构等单位及时提供帮助和服务。

十二、严禁恶意造谣传谣、谎报疫情、发布不实信息。

十三、坚持依法防控,对拒不执行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单位和个人,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。

十四、各乡镇(区)参照《关于加强县城疫情防控的通告》,认真落实,坚决控制疫情传播。

特此通告。      


永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

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2年3月9日

编辑: 于聃

审核:王丹